注意事项:
1.中国护照、旅行证只颁发给具有中国国籍且未取得外国国籍者。
2.护照、旅行证等证件须由本人来领事部申请,不能委托他人或旅行社代办。
3.取证时可由本人来领事部领取,或委托领事部办证厅内邮寄柜台回邮,其他人员不能代取。取证时付费,收费只收韩元现金,不收手票、信用卡。
4.领取证件应持领事部出具的取证单。如取证单丢失,当事人必须持警察所出具的遗失证明和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,本人到领事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能取证。
5.如领事部曾电话通知申请人要求补充其它材料,须提供该材料后方可取证。
6.取证后,请立即确认所取证件内容,如有差错或疑问,请向窗口询问。